
1月12日,縣長張照綠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議。
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《關于提高村級干部基本報酬標準和離任村主干補貼標準的報告》。會議要求,各鄉鎮要抓好方案實施,嚴格規范資金發放,確保政策落地見效。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,讓村級干部和離任村主干充分感受到縣委、縣政府的關心關懷,激發廣大村干部干事創業的榮譽感、責任感和使命感,推動其將政策保障優勢轉化為干事實效。
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《永春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》。會議強調,要強化源頭管控與過程監管,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,精準排查敏感區域噪聲超標問題,及時發現并解決噪聲污染隱患。要壓實工作責任,永春生態環境局要主動靠前履職,統籌協調推進各項工作,加強業務指導;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和執法職責,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工作;各鄉鎮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,依托基層力量及時調解處理噪聲問題。
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《關于發布野生動物禁獵區、禁獵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的通告》。會議強調,要始終保持野生動物保護高壓態勢,對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行為堅持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、嚴查一起。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強化協同配合,加強巡護巡查,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,引導群眾自覺參與野生動物保護,共同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野生動物保護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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