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交通違法行為電子抓拍設備點位
1、東平街與輕工大道交匯路口
2、通州大道與和塘中路交匯路口
3、湯鵬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匯路口
4、留安山東路與北環路交匯路口
5、留安山東路與大路頭街交匯路口
6、南環路縣醫院路口
7、356國道石鼓卿園路口
8、215省道蓬壺高速路口
二、抓拍范圍
以上路口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違反道路信號燈通行、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、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。
永春交警提醒廣大群眾,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,安全文明出行,共創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特此通告。
永春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5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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